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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 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  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是由从事人生科学研究事业的理论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加强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管理,保证课题研究秩序和研究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组织全国广大人生科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会科学工作者及一切热心从事和支持人生科学研究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力量,进行人生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入研究人的生命成长和发展中遇到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推进人生科学教育,探索对人生的内在充实和外在引导。探究人生规律,指导人生实践,普及科学人生知识,提高民族素质,培养高素质人才,引导人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成就健康、美好、幸福的人生贡献力量。

第三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致力于研究人生教育、生命教育、健康教育,注重生命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以人的生命成长规律和人生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实际应用研究,努力探索人生科学教育的理论与方法。

第四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研究面向全国,接受来自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下属各分支机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以及全国热心从事和支持人生科学研究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力量申报的课题。

第五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下属分支机构不再单独设立科研课题。

 

第二章  

第六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成立专家委员会,制定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研究指南、管理办法,负责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研究成果鉴定和推广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人生科学“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研究的衔接与协调,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统一管理。

第八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受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按年度评审立项。

第十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是指由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主研、针对人生科学相关领域重大问题开展的专题研究;规划课题是面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科研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者以及全国热心从事和支持人生科学研究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力量等会员或会员单位申报的课题。课题类别由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十一条 课题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1. 课题申报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应该是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或所属机构的会员或会员单位,(也可以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社会教育团体、学校、学校基层部门或某项教育活动的负责单位以及全国热心从事和支持人生科学研究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力量),要具有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实力,在人生科学教育方面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影响力。

2. 课题负责人可以是专家学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社会教育团体的负责人、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等,要具有课题研究经验与业绩,具备课题组织和协调能力,在人生科学教育方面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见解。

第十二条 课题审批程序:

1. 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研究课题,填写《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秘书处,同时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clsedud@163.com。

2. 经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评审小组核准的课题,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颁发立项通知书;经评审不能核准的课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向申报单位或个人下发不予立项通知书。

 

第四章  课题管理

第十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公开展示课题研究资料,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的激励、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经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的课题,依立项年度建立课题网络公示栏,公开展示各立项课题提交的《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课题变更审批表》、《课题结题申报书》、《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课题资料。

第十五条 课题研究达到研究目的,并取得相应成果,可填写《课题结题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申请结题。课题公示资料提供不全,或研究成果有剽窃之嫌的不予结题。

第十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将对批准立项的课题进行过程性的考察、督促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学术服务。

第十七条 根据课题过程性考核及研究成果,对批准结题的课题将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 研究期间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课题管理单位或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者,要及时填写《课题变更审批表》,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第十九条 课题研究历程原则上不少于一个自然年度。

第二十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每年将举办学术年会,总结交流课题研究成果,对先进单位、个人、优秀成果等给予必要的宣传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原则上自筹经费。每个课题收取200元评审费。款项汇至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对公账户。

   名:中国人生科学学会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支行

银行账号:4036 2000 0181 9400 0253 24

第二十二条 对多个单位承担的课题,需要向参与单位收取课题研究费用的,需向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收取。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立项课题不得以“课题组”等名义刻制印章。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专家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第六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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