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会员组织建设,增强学会工作的针对性、方向性和主动性,推动学会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会在册会员资格进行重新确认。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重新登记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册单位(个人)会员
对以往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册单位(个人)会员进行重新登记。不再登记的,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一)个人会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应职务,在本会的业务及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二)单位会员:与本会的业务及研究领域相关,支持学会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院校以及社会团体。
二、审核流程
(一)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填写《会员登记表》。
(二)初审。学会会员管理部根据申请单位(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
(三)审批。对初审合格者,经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其他要求
请各分支机构、各位会员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会员重新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册会员登记表》(附件1),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学会邮箱。
联系人:赵雪飞 010-62059162
邮 箱:clsedue@163.com
附件:1.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册个人会员登记表
2.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在册单位会员登记表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会员管理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