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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合唱能力艺术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栏目: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探索科学合理的艺术学科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合唱教育工作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制度更加多元化,构建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系统性、普适性的合唱能力评价体系。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为基准,借鉴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指标模式,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构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针对合唱教育中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四大核心素养的水平测试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合唱教育评价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概述

全国合唱能力艺术水平测试是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推出的面向全国业余合唱学习者的教育评价体系。目的是在核心素养的统领下,构建“教-学-评”一致的教学体系,通过科学、规范、系统的培训与测评,全面考察学习者的歌唱能力、多声部视唱和团体合作能力,激发学生合唱学习兴趣,提高歌唱技能和艺术表现能力,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合唱教育的繁荣与发展。

二、测评对象

凡爱好合唱并具有一定合唱专业基础能力者均可报名(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等不限)。

三、测评内容与标准

1.音准:把握横向〔旋律〕与纵向〔和声〕音准的水平;

2.作品细节的掌握:节奏、速度、力度、风格及乐谱提示的准确、熟练程度;

3.音质:根据作品需要所表现的音色变化,歌唱的用声水平和音质的美感;

4.艺术表现力:通过演唱作品所表现出在情感层次、团体合作等诸方面的综合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测评结果及运用

总评以等级呈现,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为A级,75~89分良好为B级,60~74分合格为C级,60分以下不合格为D级。

通过测评者即可获得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合唱能力艺术水平测试证书”。证书统一在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官网(www.clsedu.org.cn)进行查询。

五、组织实施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办单位,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各省市的工作需要而设立,全面负责各省市内的相关工作。

2.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测评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七、相关事宜

1.测评费用。测评费用参照行业标准收取,主要包含报名费、测评费与证书费。

费用由相关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中国人生科学学会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支行

账    号:4036200001819400025324

汇款或转账请标注“2023年合唱能力艺术水平测试”,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以便核查。

2.报名方式。各承办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需求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测评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13716136105  

张老师 15701574117

邮  箱:clsart@163.com

学会业务管理电话:010-62059162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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