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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素质教育艺术水平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8|栏目: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探索科学合理的艺术学科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校外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制度更加多元化,构建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系统性、普适性的艺术素质评价体系。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为基准,借鉴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指标模式,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构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针对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四大领域核心素养的水平测试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校外艺术教育评价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概述

全国素质教育艺术水平测试是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推出的面向全国业余艺术学习者的教育评价体系。目的是在核心素养统领下,构建“教-学-评”一致的教学体系,通过科学、规范、系统的培训与测评,全面考察学习者的技能水平、创作能力、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艺术教育的繁荣与发展。

二、测评对象

凡爱好艺术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者均可报名(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等不限)。

三、测评内容和标准

结合“学业水平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发展核心素养”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基础知识、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情趣、文化理解的掌握程度。

四、测评结果及运用

总评以等级呈现,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优秀为A级,75~89分良好为B级,60~74分合格为C级,60分以下不合格为D级。

通过测评者即可获得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素质教育艺术水平测试证书”。证书统一在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官网(www.clsedu.org.cn)进行查询。

五、组织实施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办单位,由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各省市的工作需要而设立,全面负责各省市内的相关工作。

2.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相关规定实施,要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规模、场地、人员等因素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

3.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测评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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