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81号)、《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8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第六届第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未按照要求换届的,组织架构不完整的,拒不服从学会领导和管理的分支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予以撤销处理。撤销的分支机构不得再以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分支机构名义开展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照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要求,重新提交成立分支机构申请。
截至2022年12月26日,按照民政部政策要求和学会规定程序设立和换届的分支机构共计10个,名单如下:
1.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运动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2.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
3.中国人生科学学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4.中国人生科学学会汉字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
5.中国人生科学学会中小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6.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生态文明教育专业委员会
7.中国人生科学学会青少年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8.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健康传播专业委员会
9.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10.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安全应急专业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
2022年12月28日